1、夫妻双方达成之后一方想改变离婚协议可以吗
离婚协议能否变更需依据是不是生效区别处置。若离婚协议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,也未领取离婚证,此时协议未生效,一方可改变,双方重新协商拟定新协议即可。
若离婚协议已备案且双方已领离婚证,协议生效。对于财产分割问题,一方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在协议离结婚以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。对于子女抚养等其他部分,出现法定情形,如直接抚养方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,也能向法院起诉需要变更。
建议在拟定离婚协议时小心考虑各项条约,尽可能防止后续纠纷。若发现存在可变更情形,准时采集有关证据,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权益。
2、一方擅自改变已达成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
通常情况下,一方擅自改变已达成的离婚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。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关于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事情的约定,自双方签字成立。
若该离婚协议尚没有办理离婚登记,一方反悔擅自改变协议内容,因为协议未生效,另一方不可以强制需要按原协议履行。
若已经办理离婚登记,离婚协议生效,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。一方擅自改变协议内容的行为无效,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,需要他们根据离婚协议履行义务。法院审理后,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会依法驳回当事人变更或撤销协议的诉讼请求。
3、一方擅自改变已达成的离婚协议合法吗
一般而言,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前,一方可擅自改变。由于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,它是以离婚为生效要件的附条件协议,在条件未收获前,对双方没办法律约束力。
若已办理离婚登记,离婚协议生效,一方擅自改变不合法。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讲解(一)》规定,男女双方协议离结婚以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法院受理后,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。也就是说,若无欺诈、胁迫等法定情形,双方应按生效的离婚协议履行。
当探讨夫妻双方达成一方想改变离婚协议吗这个问题时,除去考虑能否改变本身,还有一些有关要素值得关注。若一方想改变离婚协议,在协议尚未生效,即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时,双方可重新协商并签订新协议。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,协议生效后,想改变就相对复杂,除非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在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。而且变更离婚协议可能还涉及财产重新分配、抚养权调整等后续事宜。假如你在这方面还有诸如变更步骤、证据需要等疑问,别错过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确解答。